刘建伟律师
案件经过2017年,湖南小伙张三(化名)在广东务工时结识了陕西姑娘李四(化名),两人互加微信后偶有联系。2021年9月,李四以偿还贷款、手术费用等为由向张三借款。彼时张三单身,家中... 查看详情 >>
案件经过:2022年,张X入职汉中某商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A公司”)。同年6月23日,张XX另一员工李X进入浸出车间进行检修工作,发现溶剂油渗漏并打扫后,李X在车间一层检修浸出器... 查看详情 >>
案件经过:原告张X与被告李X(化名)、李X母亲王X(化名)、赵六(化名)、钱七(化名)因婚约财产产生纠纷。张X经人介绍与李X相识并签订结婚协议书,约定借款34万给女方,若女方离家出... 查看详情 >>
一、案件经过2012年9月4日,A公司与张三就案涉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,租期自2012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。房屋到期后,邹八(化名)承租了该房产,2017年10月3... 查看详情 >>
上诉人(原审原告):某银行委托诉讼代理人:刘建伟,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律师(一般授权)。上诉人某银行因与被上诉人周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,不服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,向本院提... 查看详情 >>